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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睢河路西侧、睢梁河南侧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表时间:2025-07-16 16:05

一、基本情况

睢宁县睢河路西侧、睢梁河南侧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睢河路西侧、睢梁河南侧,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7.93028°,北纬33.92351°;占地面积:5626.59m2(约8.44亩)。

根据《睢河路西侧、睢梁河南侧地块规划条件及附图》,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卫生用地,属于医疗卫生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故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单位)委托江苏新诚润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调查单位),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7月。根据历史影像图、现场踏勘、相关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结果表明:调查地块总面积约5626.59m2(约8.44亩),历史主要为农田。现场踏勘期间调查地块现为建成投入使用的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主要包含办公楼、内部停车场、内部道路及绿化。

根据历史沿革,调查地块周围主要有居民区、农田、学校、道路以及睢梁河等。调查地块周围历史及现状无工业企业,调查地块周围环境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为充分了解调查地块是否受周边环境的影响,本次调查在地块内按照40×40m网格布设进行快速筛查。

二、快筛样品分析结果:

地块内土壤快筛样品结果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未见异常,铬参照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未见异常。

三、调查结论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后,可以确认睢宁县睢河路西侧、睢梁河南侧地块内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明确的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定,认为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委托调查单位: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江苏新诚润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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