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徐州东泰针织有限公司剩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发表时间:2023-10-10 11:05 关于《原徐州东泰针织有限公司剩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一、基本情况 原徐州东泰针织有限公司剩余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为原徐州东泰针织有限公司的一部分,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海河东路以南,北京北路以东,地块的中心坐标:东经117.18463°、北纬34.19355°,占地面积4859.03m2(约7.29亩),现场踏勘期间,调查地块用作临时停车场,地块内东部临时办公用房闲置。根据徐州市铜山区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原徐州东泰针织有限公司剩余地块边界情况说明》(2023年8月),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对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本次调查地块按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3月。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1996年前为农田,1996年至2005年为徐州东泰针织有限公司办公楼及仓库,仓库用于存放棉纱下脚料、次品布及润滑油,2005年徐州东泰针织有限公司办公楼及仓库闲置,2007年于调查地块内东部建设临时办公用房,2006年至2010年仓库用作洗车场并于2012年拆除,2008年至2012年办公楼用作饭店并于2017年开始拆除,2021年完全拆除,2014年至2018年临时办公用房用作羊肉馆,2018年至今闲置,2022年至今空地用作临时停车场。现场踏勘期间,调查地块用作临时停车场,地块内东部临时办公用房闲置。原徐州东泰针织有限公司(生产区)占地面积约34000m2,行业类别为C1762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印染精加工,于1996年至2005年建设生产,2005年停产闲置,2006年被征收,2007年开始拆除,2008年开始建设盛世年华小区。现场踏勘期间,原徐州东泰针织有限公司(生产区)地块现为盛世年华小区。地块四周主要为居民区、学校和企业。根据调查地块及周边企业污染识别结果,特征污染物为:pH、汞、砷、六价铬、总铬、总锑、苯并[a]芘等16种多环芳烃、苯胺类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烃(C10-C40)、氨氮;地下水检测项目与土壤检测指标一致,并增加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酸盐、硫化物、氯化物,考虑到周边地块生产经营过程可能对调查地块土壤、地下水造成潜在污染隐患,需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第二阶段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3年3月及7月,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系统布点法进行布点,每1600m2(40m×40m)布设有一个土壤点位。调查地块内共布设8个土壤柱状样采样点,采样深度为6m,地块内共送检32个土壤样品,地块外送检4个对照点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汞、砷、六价铬、总铬、总锑、苯并[a]芘等16种多环芳烃、苯胺类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烃(C10-C40)、氨氮;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井深为6m,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调查地块外共布设地下水对照监测井1口,采集1个对照井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汞、砷、六价铬、总铬、总锑、苯并[a]芘等16种多环芳烃、苯胺类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烃(C10-C40)、氨氮、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酸盐、硫化物、氯化物。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除pH之外,共有10种污染物检出,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锑、铬、氨氮以及石油烃(C10-C40),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未超过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氨氮未超过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除pH之外,共有12种污染物检出,分别为:砷、六价铬、铜、镍、锑、氨氮、色度、氯化物、硫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苯胺及石油烃(C10-C40)。除硫酸盐以外其余因子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苯胺及石油烃(C10-C40)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 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硫酸盐在GW01检测结果为412mg/L、GW03检测结果为931mg/L,GW01和GW03点位检出结果分别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水质标准1.18倍和2.66倍,对照点硫酸盐检测结果为97.9mg/L,说明场地生产活动对调查地块有一定的影响。一般化学指标硫酸盐在污染物字典中无相应毒性分值,同时所在区域不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地下水无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小,因此不需进行进一步调查分析和地下水风险评估。 四、调查结论 综上,基于现场所采集的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一般化学指标硫酸盐在污染物字典中无相应毒性分值,同时所在区域不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地下水无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小,因此不需进行进一步调查分析和地下水风险评估,可用于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在地块后续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应控制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并防范建筑工人的职业暴露风险,同时应综合评价地块地下水中硫酸盐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的腐蚀性。
土地使用权人:徐州东泰针织有限公司 委托调查单位:徐州市铜山区土地储备中心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江苏新诚润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262146990 |